为加强对“两山”理念下生态检察创新与发展研究,推动检察机关践行“三个自觉”,提升服务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发展的履职能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与检察日报社联合开展“‘两山’理念下生态检察创新与发展研究”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两山”理念下生态检察创新与发展研究
二、征文范围
征文活动面向全社会公开进行,检察系统、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等各界人士均可参加。
三、征文截止时间
投稿请于年7月20日前将论文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参考选题
(一)“两山”理念与生态文明
1.“两山”理念与中国生态检察实践;
2.“两山”理念与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发展;
(二)“两山”理念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两山”理念与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绿色高质量发展;
4.“两山”理念与检察机关参与诉源治理及社会治理;
5.“两山”理念与生态检察实践创新;
(三)“两山”理念与美丽中国建设
6.“两山”理念与检察机关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7.“两山”理念与重大公共卫生实践紧急处置中的检察职能;
8.“两山”理念与检察机关服务美丽乡村建设。
五、论文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两山”理念下生态检察创新与发展研究,结合检察工作职能,总结生态检察实践经验,深入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为检察机关“稳进、提升”服务保障生态文明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2.注重论文的理论性、创新性、建设性,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参评本次征文活动。
3.论文要求突出问题意识,理论联系实际,论述严密,资料详实、准确,论文篇幅一般不超过1万字。
六、格式要求
1.来稿请在文章左上角注明“‘两山’理念下生态检察创新与发展研究”,楷体四号字、顶格左对齐。
2.大标题用方正小标宋二号字体,副标题用楷体三号字体,一级标题用黑体三号字体,二级标题用楷体三号字体,正文用三号仿宋字体,单倍行距。
3.题目下注明作者姓名(居中、楷体、三号字),并以脚注方式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及所在部门、职务职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中文内容摘要和关键词用符合学术规范的楷体四号字。
5.注释一律使用脚注,仿宋小五号字,每页重新编号。
七、征文评奖与使用
1.征文活动将邀请部分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专家学者担任评委,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2.《人民检察》杂志、检察日报理论版设征文专栏,择优刊发来稿,主办方还将积极向《中国刑事法杂志》《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中国检察官》以及其他法学刊物推荐优秀征文。
3.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择期举行研讨会,交流研究成果,深化制度适用,并对获奖论文进行整理汇编。
联系人:李磊
联系-
电子邮箱:stjc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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