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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7/17 10:25:00

浙江工业大学、宁波大学、浙江海洋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绍兴文理学院、温州商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年三一招生章程(浙工大、宁大、浙海洋、宁诺等年三位一体招生简章公布)

浙江音乐学院年三一招生章程(又一所浙江高校发布年三位一体招生章程!)

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温州肯恩大学、温州大学年三位一体招生章程见今日第一条推送信息。

本文含浙江科技学院、浙大城市学院、浙江万里学院、嘉兴学院、浙江外国语学院、湖州师范学院、台州学院、衢州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宁波财经学院年三位一体招生章程。

浙江科技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要求和教育部、浙江省高考招生改革精神,为达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目标,特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年浙江科技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名称:浙江科技学院;招生代码:。

第六条办学层次: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浙江省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以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外合作教育。

第七条学校简介:浙江科技学院是一所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的省属公办院校,前身由浙江大学于年创办。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中德合作培养高等应用型人才试点院校、教育部首批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学校长期借鉴德国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经验,坚持开放办学,是教育部确定的“中德论坛”基地建设单位,学校国际化总体水平位居浙江省硕博授权高校前列,在中国大学国际化竞争力排行榜强中位列全国第96位,是浙江省乃至全国对德教育、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窗口。学校下设14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拥有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土木工程、数学、物理学等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汉语国际教育、车辆工程、应用统计、国际商务、艺术等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学科;设有本科专业56个,其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与自动化、土木工程、生物工程等6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中德合作办学的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2个专业通过德国工程教育认证机构ACQUIN认证。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余名,留学生余名,并有高级职称教师余名。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薪资水平稳居浙江省前列。

第八条办学地点:学校小和山校区位于杭州市西湖区西溪湿地畔,安吉校区位于拥有联合国人居奖美誉的竹乡安吉。级新生第一学年安排在安吉校区就读,第二年开始到小和山校区继续学习,其中中德工程师学院各专业大二结束后到小和山校区继续学习。

第九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科技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制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策,并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报名办法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

注:*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符合条件的可授予中外双学位,中法、中德项目在国外学习期间可免除外国学校学费。

第十四条报名时间

年3月5日-3月28日

第十五条选拔对象

已参加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第十六条报名条件和方式

一、报名条件

(一)已经参加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其中报名中德联合培养项目的考生须接受过十二年制正规中小学教育。

(二)学考条件

1.普通考生:学考科目A与B之和不少于5门,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均为B等(含)以上。我校认可往届生有效期内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

2.素质特长考生:普通类考生符合以下(1-4)项条件之一者(均限高中阶段获得)素质特长学生学业水平考试A和B之和不低于3个,直接通过初审。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NOI)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及以上或在浙江省高中数学竞赛(浙江省数学会主办)、浙江省中学生物理竞赛(浙江省物理学会主办)、浙江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浙江省化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NOIP)(中国计算机学会统一组织)提高组中获得省级赛区复赛三等奖(含)以上、浙江省高中生物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浙江赛区竞赛委员会主办)中获得A组省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仅指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浙江省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浙江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作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明天小小科学家”竞赛中获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特长类: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国日报“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或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或高中阶段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或为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5)除上述专项或特长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的考生:可书面提出申请并附相关书面证明,由浙江科技学院“三位一体”专家委员会评估认证决定是否给予报名资格(不受学业水平测试条件限制)。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出申请。考生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
  (一)综合素质评价均不低于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不低于P等);
  (二)已经参加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为D等及以上。报考师范类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少于3个A等,或A等加B等数不少于5个;报考普通类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少于2个A等,或A等加B等数不少于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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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需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提出申请。考生登录嘉兴学院招生网(
  申请人需将以下材料拍照后上传报名系统(要求JPG格式,照片必须清晰)。具体如下:

《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考生本人手写签名,否则无效);

身份证(有头像面);

申请“直接获得测试资格(二)”的特长生,还需上传专项条件的资格证明材料,专项条件需符合本文“直接获得测试资格(二)的专项条件”之一。

申请材料上传不全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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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程序

(一)书面评审学校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书面评审成绩,按照不超过各测试类别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不含直接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入围考生名单,末位同分按入围处理。书面评审成绩为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成绩折算标准(下同)为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

经认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以下两类考生可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数比例。

直接获得测试资格(一):学业水平测试成绩A等加B等数大于等于8个,且A等数不少于4个的考生。

直接获得测试资格(二):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的考生。

1.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竞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发明专利。

2.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著作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高中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中获优胜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3.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限个人项目);或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4.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锦标赛上获前6名(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限个人项目);或为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书面评审结果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也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二)综合素质测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按各测试类别分别组织,成绩满分为分。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具体测试内容和要求另行通知。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原则上按不超过各测试类别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末位同分按入围处理。
  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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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1.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志愿,需将嘉兴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2.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3.按照测试类别填报,考生只能选报本人参加测试类别内的专业,类别之间不予兼报,同一测试类别内的专业均可任意选报(不受学校报名系统中拟报考专业限制)。

(二)录取规则


  实行分测试类别录取,对同测试类别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各测试类别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招生总计划数的%(按小数点进位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按小数点舍去处理)以内,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考统招。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并满足选考科目规定要求,则在同一测试类别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未按测试类别填报、或不符合选考科目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调剂、录取,直接退档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考统招。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分)×2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分)×60%。


  若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按考生位次号先后排序。


  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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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一)考生报名:年3月4日至3月14日;

(二)书面评审:年3月15日至3月20日;

(三)评审结果查询、缴费:年3月21日至3月25日;

(四)测试通知书打印:年4月5日至4月11日;

(五)综合素质测试:年4月11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六)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查询:年4月22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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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

(一)收费标准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标准为元/人。

(二)缴费方式

考生或考生家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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