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引发事故夺人命
年11月9日凌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的任某(男,28岁)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至路口时,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与潘某(男,53岁)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之后,潘某的车辆又撞上了红绿灯杆。
事故导致两车受损,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任某受伤,轿车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电动自行车车主负主要责任获刑赔偿86.74万元
经交警大队认定,任某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行经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未按规定通行,负事故主要责任。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认为,任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时,任某还需对被害人潘某的家属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终,法院依法一审判决任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赔偿潘某家属.14元。(来源:萧山日报)
南宁交警开通抖音啦!欢迎大家扫描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