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爱国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和要求
1.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年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年4月29日。
3.面向洞头区的岗位须具有洞头区户籍(以年4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非洞头区户籍人员,为洞头区生源的,或者父母至少一方或配偶(以年4月28日的法定婚姻关系为准)具有洞头户籍(以年4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也可以报考。
4.面向退役女兵岗位(职位代码:),洞头先锋女子民兵连海防巡逻排现役班长及以上女民兵可参照报考。
5.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报考。
7.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年)》,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年》,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年更新版)》。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年4月29日9时--5月2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年4月29日9时—5月3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