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共3家,均为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单位情况简介如下:
(一)浙江省对外贸易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全省外贸数据的运营维护、分析研判;组织开展各类外贸业态、外贸主体、品牌商品的国际市场拓展和对外宣传推介活动;开展与境外贸易促进机构的合作交流;承担全省境内外综合性展览会、洽谈会和博览会的统计、分析、评估工作;开展外贸新业态培育发展工作等。
(二)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主要承担我省自贸试验区建设投资便利与贸易自由的服务工作;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和政策起草、课题调研、统计分析等工作;承担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和交流研讨、实践考察等活动;承担自贸区建设对外宣传联络,开展自贸协定的研究、咨询、宣传等服务;开展援外培训、商务系统培训和商务认证等服务。
(三)浙江省消费促进中心:主要承担省级消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负责相关数据统计监测和分析研究;承担全省商务领域促进消费政策实施和推动的辅助工作;全省商务消费举报投诉相关的协调服务工作;承办省商务厅消费促进相关展览、交流等活动;负责省商务厅机关日常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等。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6个岗位6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结合招聘岗位实际自主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报考岗位,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核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单位将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单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年3月22日9:00—3月30日17: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