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基金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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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的一个夏夜,杭州某贸易公司一汪姓职员,突然接到老板洪某的一个“神秘”急电:要他尽快想办法去私刻一枚银行印章,并提出两点要求:一是铜制的,二是中间能转动。
当晚,这枚逼真的银行假印章便交到了洪某的手中。但令汪某没意料到的是,靠着这枚假印章,一位“假行长”,伙同他人在仅仅8个月时间中通过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转贴现方式从多家银行套取资金超过40亿元……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揭露了这桩诈骗案的始末。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原行长”冒充真行长
在这起票据诈骗案中,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瓜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以下简称“民泰瓜沥支行”)原行长倪某,是重要的关键人物。
故事还得从六年前说起。
倪某在年初负责民泰瓜沥支行的筹建工作,成立后任该行第一任行长。
年至年,倪某陆续借款给朋友余万元做资金转贴生意,后因资金无法回笼产生巨大资金缺口。洪虎良是倪某贷款客户,倪某和洪虎良之间有资金往来。
年7月,倪某告诉洪虎良他资金困难,洪虎良说他自己也有资金缺口。过了一段时间,洪虎良向倪某提议一起做商业承兑汇票转贴业务,并将鲁万雯介绍给他,洪虎良说鲁万雯认识很多银行,可以帮忙解决资金问题。
年10月,洪虎良在倪某办公室给民泰瓜沥支行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金融许可证、银行公章文本的复印件等进行了拍照。
年11月,倪某和洪虎良在宾馆聊天时,洪虎良的朋友拿着民泰瓜沥支行的汇票专用章和收讫章进来,洪虎良说这是他找人在文一西路家图文店私刻的,并说民泰瓜沥支行的营业执照等基础材料也均已准备好,以后做商业汇票业务要用到。
约一周后,鲁万雯说她联系好了一家银行,可以开立同业账户,过几天要上门核实,让倪某负责接待。
过了几天,上海金山惠民村镇银行的工作人员在鲁万雯的带领下到民泰瓜沥支行,并拿出《开户确认书》让倪某签字,该文件上加盖了假的民泰瓜沥支行的公章。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本案中的重要工具,假印章的“出炉”其实颇为容易。年夏天的一个晚上,洪某很急地打电话问其下属汪某,有没有地方刻章。他提了两个要求,一是章是铜制的,二是这个章中间要会转,并说当天就要拿到。汪某便联系几个刻章小广告上的电话,并将洪某写给其的刻章要求交给对方。
这个章当天就刻好了,汪某拿到后交给洪虎良。根据汪某的供词,他记得洪虎良之前是刻了一整套章的,但好像其中一枚刻错了,所以很急地让其去刻这枚章。
准备工作做得差不多了,然而,不久之后,倪某的行长之位却岌岌可危。
年年初,倪某因为放贷问题被派到分行上班。年3月18日,因发现民泰瓜沥支行违规问题突出,贷款大量逾期等,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决定给予倪某撤职处分,处分期限24个月。
不过,这并没有影响倪某等人实施计划,这位已被撤职的“假行长”仍然冒充“真行长”到处“洽谈”。
同业账户开好后,洪虎良经常安排倪某去见票据中介或其他银行的人员,倪某只要表明自己是民泰瓜沥支行的行长即可,具体业务由洪虎良、鲁万雯负责洽谈。
年11月12日,因发现倪某有违规放贷问题,且其旷工时间长,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杭州分行决定给予倪某开除处分。
8个月“疯狂”套现超40亿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此案一审刑事判决书内容显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年1月和8月,洪某、鲁某伙同倪某及其他中介人员,利用自己控制的空壳公司虚构贸易背景、签发无资金保证的商业承兑汇票,再使用伪造的民泰瓜沥支行的虚假业务材料、业务印章,以民泰瓜沥支行的名义将24张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并转贴现给后手银行,以此骗取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款逾13.6亿元。
另外,他们还以民泰瓜沥支行的名义,为需要融资的公司贴现了50张商业承兑汇票并层层转贴现给多家后手银行,一共骗取贴现款逾29.2亿元,并从中收取好处费。
至此,上述操作一共套取银行资金超过42.8亿元。
回顾近几年发生的多例票据大案,几乎均涉及伪造票、变造纸票等情况,背后脱离不开虚假贸易、银行“萝卜章”以及票据中介的“灰色”游走等因素。
就在上述系列案件中,由于上述贴现的几十张商业承兑汇票,并不是建立在真实的贸易背景之下,以及并没有考核企业实际还款能力,造成了后续多家转贴银行的纠合和资金损失。其中,实际造成出资行某股份制银行莆田分行损失9.亿元、该行成都分行损失9.5亿元。
票据行业监管升级
目前,对票据行业的监管正在升级。今年11月,最高院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下称《纪要》)对票据纠纷等多个金融领域存在的争议或法律盲点进行了明确规定。
其中,《纪要》涉及票据纠纷的共有7条,分别涉及贴现、转贴现、民间票据贴现效力、票据清单交易和恶意公示催告问题。
业内人士认为,《纪要》将对民间票据行业产生重大影响。其中,“以贴现为业涉嫌犯罪”的明确,最受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