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属各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水利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水人〔〕33号)精神和省水利厅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年度省级单位水利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业务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年10月10日上午(星期日);
地点: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杭州市萧山区钱江科教园区耕文路号);
具体时间、考场和座位号等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已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在浙江省内从事水利工程技术或有关业务管理工作,近3年内拟委托省水利厅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形式、范围
1.考试形式为闭卷笔答。
2.考试范围为《浙江省水利专业工程师资格评价业务考试大纲》有关内容(下载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