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1、申报时间
每年6—7月
2、评审范围
全浙江省范围内建设工程专业(不含杭州、宁波全部专业及绍兴建设施工专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可报专业:建筑设计、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建筑结构、工程勘探、岩土工程、燃气工程、暖通工程、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施工、建筑装饰、建筑机械、给排水、市政道路(桥梁)、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白蚁防治、建筑材料
3、申报条件
(1)正常申报
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满5年以上
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工程师满2年以上
(一建、一造等一级注册类证书申报时可等同工程师)
(2)高技能人才申报
取得高级技师资格满4年,可申报相应的高级工程师
(3)自评分申报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和资质申报的,根据相关量化评分标准,其自评分达到分以上,且由2名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
(4)满足相关规定条件的可进行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
4、继续教育学分
继续教育学时,近四年每年需取得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行业公需科目不少于12学时。
以前没有学过,当年度在系统内补齐也可申报。
5、面试
转评等部分情况需参加面试
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