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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独家采访杭州检察的这项创新品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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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期

日前,陈海鹰检察长就杭州市检察院实案实训特色教育培训工作接受了《检察日报》记者独家采访。10月14日,《检察日报》11版基层采风栏目以《杭州:创新实案实训增强教育培训实战性》为题进行了刊登。以下是采访全文:

杭州:创新实案实训

增强教育培训实战性

连线嘉宾:

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检察长 陈海鹰

连线记者:本报记者 何南宁

新闻背景:杭州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以办案问题为导向,以案例教学为重点,首创“实案实训”教育培训创新品牌,增强了教育培训的实战性,也为进一步实现培训的规范与效果提供了更多的“杭州经验”。

记者:与检察机关一般业务培训方式相比,实案实训有什么特点或者优点?

陈海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新格局和司法改革对检察干警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比如捕诉一体化改革后,之前从事批捕业务的干警不那么擅长公诉业务,从事公诉业务的同志也存在批捕业务的短板,要解决这些问题,既需要“台上讲台下听”的传统理论授课模式,更需要“检察官教检察官”的实案实训模式。

实案实训,顾名思义,就是贴近检察实务,依托真实案例,解决实际问题。我院是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实践示范基地,应该形成这样的特色教育培训创新品牌。一方面,实案实训根植于实践,依托于实案,通过对一个个真实案例的剖析,做到“实用管用,真正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实案实训改单向的知识灌输为互动的业务切磋,使枯燥的课堂变得生动起来,确保“听了就懂,拿来就用”。

记者:一线检察人员办案任务重,如果培训没有干货,势必无法吸引到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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