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16时,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一百零五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孙黎明通报浙江近期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疫情最新情况
3月11日0-15时,浙江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例,其中杭州余杭区4例、湖州吴兴区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在温州鹿城区。
自3月3日以来,本次疫情浙江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34例(轻型30例、普通型4例)。其中,温州苍南县2例、鹿城区1例,衢州开化县8例,嘉兴嘉善县1例,杭州上城区、滨江区、萧山区、临平区各1例、余杭区16例,湖州吴兴区2例。累计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在温州鹿城区。
目前,相关涉疫场所均已进行分类管控和环境消毒等工作;所有排查的密接者、次密接者和重点风险人员均由当地进行隔离健康观察。
疫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七大机制”要求,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并赴一线指挥调度,统筹推进点上应急处置和面上防控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第一时间派出疾控专家组指导现场处置,抽调省市专业流调人员余人、核酸检测人员余人,会同当地做好三区划定、流调溯源、核酸采样检测、人员排查、隔离管控、环境消毒等工作。疫情发生地区党委政府快速响应、高效组织,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社会面管控和居民生活保障等工作。目前,各项应急处置等防控工作正在按照“五快”要求全力推进之中。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全球仍处于第四波流行高峰,我国周边国家和地区近期不断刷新单日病例数最高纪录;国内本土聚集性疫情频发,特别是3月份以来,疫情发生的频次和规模明显增大,波及地区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已波及22个省,昨日新增本土感染者数量已超过例,浙江“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增加,需要更加严格地执行“人物同防”措施。
我们要时刻保持警醒,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七大机制,从严从紧从快,切实做好防输入、防扩散各项工作。
迅速开展流调溯源
抢抓时间,争分夺秒,强化“三公(工)”协同和区域协查,查清感染源,阻断传播链条。希望公众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流调、核酸检测和管控工作,特别是与已报告阳性感染者公布行程有交集的人员,或有疫情发生地区来浙返浙人员及中高风险等管控区域旅居史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行程,配合做好健康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加快推进核酸检测
加强核酸检测服务的组织管理,不断优化检测服务,提升检测质效。目前,各地均已通过增配采样人员、增设采样点位、延长服务时间等途径,努力提高日采样量,尽可能减少群众等待时间,希望大家主动理解、支持与配合,就近、就便接受核酸采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共同落实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应检尽检、愿检尽检。
加强社会面管控
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强化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监测哨点作用,强化“健康码”、行程卡联查,强化重点场所和人员密集等公共场所防控措施,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源头。涉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及物流中转企业,要强化省内首站和作业人员管理,落实好首站全面消毒、国内件与进口件同操作场所隔离、定期核酸检测等制度措施。
合理安排出行和活动
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加强人员出行管理,因公跨省出行需报批,因私跨省出行需报备;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人员返回后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同时,按照“非必要不召开”“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减少各类聚集性活动。
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保持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1米线等良好习惯。疫苗对预防重症、降低死亡率效果显著,呼吁大家要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符合条件的尽快完成加强免疫接种。同时,加强科学防护,在接收疫情高发国家国际快递和进口物品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拆包动作要轻缓,处理完毕后清洗消毒双手,有条件时建议先对外包装进行消毒,或者放置在通风有阳光处,静置一段时间后再开包使用。近期有接触上述快递史的居民,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不要私自服药,应第一时间主动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切实消除感染隐患。
3月11日疫情风险等级提醒
年3月10日0—24时,湖州市无新增确诊病例。截至3月10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3例(其中境外输入2例)。
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
(截至3月10日)
注:(1)对阳性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在对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人员进行排查时,如发现有新冠肺炎相应临床症状或流行病学史的人员,可升级为“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健康观察+11天日常健康监测,在第1、3、7、14天进行核酸检测)。
(2)“14+7”健康管理措施: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3、7、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中第14天核酸检测应落实“双采双检”;对上述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居家健康观察的第2、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结束居家健康观察。对婴幼儿、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不适宜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者,经当地疫情防控办审核后可改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2+14”健康管理:即入德清时需核验2天(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证明的,就近引导至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纳入14天日常健康监测。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在第3、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结束日常健康监测。
疫情防控提示近期国内疫情点多、面广、频发,形势严峻复杂,请湖州吴兴、杭州、上海、嘉兴、温州、衢州等重点地区来德返德人员第一时间向现居地的村(居)或单位报告,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格做好“物传人”的防控,加强物品源头管控,谨慎购买境外商品;落实取件个人防护,境外物品取件时内外包装消毒到位;严格物品采购储存,冷链食品需加工烧熟煮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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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浙江发布、德清县卫生健康局
编 辑:庞江宏
审 核:张哲萍
防疫小贴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