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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这所高校入选教育部重要名单,将获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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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

教育部办公厅公示了

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

试点单位遴选结果

▲教育部网站截图

其中

青海省这所高校入选

↓↓↓

青海大学医学院

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公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一、试点省(区、市)

安徽省福建省湖南省

二、试点高校

北京大学天津大学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太原理工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

江苏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武汉大学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华南农业大学海南大学

贵州大学云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塔里木大学

三、试点院(系)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学院

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天津科技大学海洋与环境学院

天津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河北师范大学文学院

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

东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哈尔滨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学院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上海理工大学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中国矿业大学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河海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南京理工大学电光学院

浙江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湖州师范学院商学院

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山东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

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武汉理工大学交通学院

华中农业大学植物科学技术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

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

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广西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钦州学院陶瓷与设计学院

贺州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

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西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

西安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甘肃农业大学草业学院

青海大学医学院

宁夏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新疆农业大学农学院

石河子大学机械电气工程学院

什么是“三全育人”?

“三全育人”即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育人优势,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关键,切实提高工作亲和力和针对性,强化基础、突出重点、建立规范、落实责任,一体化构建内容完善、标准健全、运行科学、保障有力、成效显著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使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通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试点是如何遴选出来的?

遴选原则:在公平、公正基础上,考虑区域平衡,统筹考虑东、中、西部区域平衡,同时向部省合建高校倾斜;兼顾高校类型,兼顾部属高校、地方高校、职业院校;避免重复立项,原则上试点高校与试点院(系)所在高校不得重复,以扩大试点工作覆盖面。

遴选办法:专家论证,发挥第三方评价作用,建立专家库,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论证,择优确定委托开展试点工作单位名单。实地考察,组织专家到申请试点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并给出专家组意见。

管理评估:试点工作周期为两年,采取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办法。第一年试点单位应按申请书确定的计划与目标,提交中期书面进展报告。两年试点周期结束后,提交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总体情况、重点改革举措的实施情况(特别是突破重点难点问题的改革成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思考与建议等。试点期间,教育部组织专家组不定期对试点单位进行实地评估督导。

入选将获得经费支持

教育部将对委托开展试点工作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支持。各地各高校结合实际情况,给予配套保障。经费专项专用,不得用于与试点工作无关的开支。

此外,还将成立“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联盟,遴选确定联盟召集单位,推动试点单位开展经验交流、互测互评、共建共享,强化研究协同和工作协同,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来源:青海新闻网综合教育部网站

编辑:朱月琴责编:马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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