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 [复制链接]

1#
白癜风在哪里如何治疗 http://www.yushiels.com/m/

根据《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如下:

一、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五年内Ⅰ类学分25—50学分(其中通过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获得的学分不超过50%),Ⅱ类学分75—学分。

二、学分不能跨年度计算,Ⅰ、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从年开始,学分授予的计算时间为当年1月至12月。

三、五年内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

需要说明的是,疫情期间国家在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方面有调整,因此,关于疫情期间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以所在单位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通知为准。

温馨提示:


  举名继续教育网(
  更多关于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方面的疑问,欢迎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